公示:西园南路以东、新河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》、《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要求,现对西园南路以东、新河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》信息公示如下: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西园南路以东、新河路以南地块位于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,该地块占地面积约58814m2,根据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可知,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(R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规定的第一类用地。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。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6月,委托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展对西园南路以东、新河路以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
二、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
2023年6月,“调查单位”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该地块开展了**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。根据收集的资料、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结果分析表明,地块内可能存在污染源,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。2023年6月,调查单位开展了第二阶段调查,本次调查共布设土壤柱状样点位10个和地块外对照点1个,共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地块外1个对照点;共送检49份土壤样品(含5个平行样)、5个地下水样品(含1个平行样)。本次调查土壤测试项目为: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基本项目45项、pH、氟化物和石油烃(C10-C40)。地下水测试项目为: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中基本项目45项、pH、氟化物、铝、氯化物和石油烃(C10-C40)。
上述土壤检测因子含量未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和《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》(DB13/T 5216-2020)中**类用地筛选值,地下水检测指标浓度未超过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Ⅳ类标准限值和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**类用地筛选值。
三、调查工作结论
本次调查未发现地块内土壤的关注污染物超过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**类用地风险筛选值。按照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,调查工作可结束,无需进行后续详细调查。本项目地块土壤、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处于可接受水平,可用于居住用地(R2)的开发利用。
四、 相关建议
(1)本地块在后期施工建设阶段,要做好场地污染防治工作,防止平整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。
(2)对地块进行定期巡查,避免地块收到认为扰动。控制和保持该地块现有的良好状态,杜绝地块的监管真空,防止出现认为倾倒固废、偷排工业废水等现象。
(3)鉴于场地计划建设居住用地,建设单位需制定详实可行的工程实施方案,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各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施工,杜绝不当开发。
五、公众查阅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的方式和期限
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简本在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(http://www.jsmykc.com/)网站上登载,公众可即日起登陆查阅。
六、公众意见反馈联系方式
场地责任单位:仪征市真州镇人民政府
联系人:厉主任
电话:18652777898
场地调查单位:江苏茂源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
联系人:毛晓青
电话:0514-83417080
地址: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真州西路188号
邮政编码:211400